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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緒反應解釋存在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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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緒反應解釋存在主義 ]
 
人的情緒反應大略有喜(好大喜功,強烈榮譽感,高欲求)、怒(容易被激怒,富有正義感)、哀(憂鬱,無助)、懼(焦慮,個性敏感)、憫(同情心)。除了喜與憫這兩種感覺讓我們感覺舒服平順外,另外的怒哀懼,都會讓我們覺得痛苦不舒服。雖然有名的存在主義哲學家沒有明白指出它們和存在主義有密切關係,但我是覺得情緒反應,才是人感覺自己存在的主要根源。人類有情緒,證明自己的存在,同時,為了消除不適情緒,獲得好情緒,會透過大腦皮質的運作,找出各種方法來達到這個目標,而人在這過程,表現出來的外在行為,成就了這個人是甚麼樣的人。如果用情緒論來了解哲學上的存在主義,會比較貼地氣,會讓我們更容易了解存在主義在說些甚麼。
理由如何,我從下面的論述來剖腹。
 
<用情緒反應解釋沙特的存在主義>
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所謂的存在先於本質,他認為先有存在,人才會有做為,才能創造意義,才能生出本質。也就是人的存在,沒一定的形狀,它是一種意識,是虛空的,唯有自覺存在,才算存在。人的本質是必須透過他自己的行為才能被定義,而人要形塑甚麼樣的本質,有絕對的自由自由。
若以情緒來解釋的話,沙特所謂存在,並沒甚麼抽象可言,它事實上,就是你我都有的情緒。人有情緒反應,才能感覺自身的‘’存在‘’,人沒情緒,就是行屍走肉,跟一塊豬肉一樣,不是沙特所謂人類特有的存在。為了應付這個情緒的波動,人類會透過大腦皮質的運作,做出適當的行為,來達到情緒的平衡與舒暢,這樣子的行為,就成為沙特所說的本質。有了情緒的波動(存在),但選擇不做為,沒有行動,那他雖是存在的,但無本質可言,也就是社會上,別人看不出他的身份,他是甚麼樣的人。人要用甚麼方式來平衡自己情緒,有絕對的自由,也就是他要變成甚麼樣的人,有無限的可能,這就是沙特所說人的存在是虛空自由的,而本質是變動的是自己決定的。
 
沙特說自己是無神論者,他否定上帝的存在和與生俱來的人性,不論說人是性善抑或性惡,都被沙特一併否定。世間並無甚麼人類本性,亦沒有預先設定人類本性的上帝。
我們以人性的情緒反應角度來看,人為了平衡或滿足情緒的須要,會想方設法去完成某些行動,就構成外人看到的行為。所以人的天生行為純粹是要滿足情緒而來,而非為了滿足上帝的要求。也就是說,人有了宗教規範的準則,那他就變懶了,他可以不必透過思考與選擇來決定他的行為。這樣的行為模式,正和沙特存在主義下所說的無神的存在,不謀而合。
沙特強調思想自由,也就是存在是虛空自由的,經由各種做為成就這個人的本質。就好像他可以是一位律師,改天不知道哪條神經線不對,也可以跑去當個廚師,可以無限可能。若以人性情緒反應的角度來看,人為了滿足情緒所做的行為,也是無限可能。一個人如果要滿足他的憐憫心(憫),他可能去當個NGO;如果要滿足他的正義感(怒),他可能就會想當個警察,或法官。在沙特眼裡,這正就是一個人的所謂本質,這個本質是外人給予定位的。
 
<用情緒反應看待卡繆的荒謬哲學>
另一個哲學家卡繆,他說他不是存在主義,但一般人還是稱他是存在主義哲學家。他強調人是生於處處荒謬的世界。這種對荒謬的體會,有時可能源於察覺到生命的短暫與無常、也可能源於對周遭環境的無法控制、也可能是生活中遭受的挫折。卡繆認為,這世上沒有客觀人生意義的存在,但人們可以通過自己的行動賦予自己生命價值。一個人應該過著悲劇英雄式的人生,勇敢且直接地面對荒謬,以「反叛」的姿態去生活,這是生命的尊嚴與價值,唯一可被拯救的方式。
若以人性的種種來了解卡繆的荒謬感,會發現卡繆所謂生命無所不在的荒謬感,事實上就是人類每天都有的情緒反應,一旦將荒謬感解釋成不舒服的情緒反應,就會發現人生並非如卡繆所說的那麼無力與悲壯。人類進化的結果,在腦袋裡有情緒機制來感知外在世界,從而達到避兇趨吉的目的。所以,人在生活中自然而然就會產生各類的情緒變化,其中不舒服的情緒,應該就是卡繆口中的荒謬,所以,荒謬感是人不可避免的。那如果我們對待情緒是採用‘’是不是可以避而免之‘’,而不想辦法去面對它,去利用它,自然會讓人感覺人生處處是荒謬,是痛苦。所以卡繆如果能知道他的荒謬只是我們情緒上的變化,應該就不會用‘’反叛‘’的字眼來對付生活上的荒謬感。
卡繆認為在生活上處處是荒謬,處處是挫折,悲哀,焦慮,不安,也就是生命本身就是一場荒謬。但人類如何面對這種荒謬感呢?卡謬認為自殺,宗教,與反抗能回應生命的荒謬。但卡謬認為自殺並無法安頓恆常於生命中縈繞不去的荒謬感,它們只是從荒謬的實存感受中逃逸。而宗教將希望放在無法保證的來生,希望找到生命的意義。然而,這種盼望並沒有任何保證;所以,在卡繆眼中,自殺與宗教並不能從根本上安頓荒謬感,最終都只是自欺欺人。卡繆認為面對命運與苦難組成的荒謬,真正須要的是去反抗它,這種反抗出自於內在的意志,然後付諸行動。所以在他的"薛西弗斯的神話"這本書裡指出,雖然眾神懲罰了薛西佛斯做無謂的推石工作,但卡繆認為薛西弗斯是一個英雄,他雖然日復一日的做無聊無終止一天的推石工作,但他不選擇自殺,反而樂在其中,並窮盡一切方法讓生活充實,卡繆覺得薛西弗斯的反抗精神,可以使眾神賦予的「懲罰」失去意義。
按照卡繆的說法,考試不及格、半夜睡不好、上班被老板駡,甚至失戀,都可引來生活上的荒謬感,然這些不正是人在生活上碰到挫折,產生的不舒服的情緒反應? 所以用情緒反應是足以解釋卡繆的所謂荒謬感。如果我們將卡繆口中的荒謬,視為日常生活中的情緒反應,荒謬這個名詞可能會顯得比較平易近人,也好像比較容易解決。也就是說,我們每天都有荒謬(壞情緒)事發生,也每天在排處荒謬帶給我們的不舒服。然而,人真的就那麼容易克服自己的情緒障礙嗎?好像也不是那麼容易,不然為甚麼有那麼多人跑去看精神科,拜神,甚至自殺。所以荒謬對某些人真的會成為跨不過的難關。卡繆所說的薛西弗斯推石故事,隱喻的正是一個人碰到了跨不過去的難關要怎麼辦?因為薛西弗斯受到眾神的處罰,要艱苦地推巨石上山,但巨石馬上無情的滾下山,薛西弗斯就這樣日復一日的受到推石上山的處罰,看不到受苦日子的盡頭。眾神的目的是想要薛西弗斯因為絕望而選擇自殺,但薛西弗斯不選擇自殺,他從看似絕望的日子中活了下來。卡繆認為,薛西弗斯意識到自己處境的荒謬,但他直視這種荒謬,並藉由反抗荒謬而感到充實,應該認為,薛西弗斯是幸福的。薛西弗斯須要無止境推石的荒謬事,可看成是我們碰到了無可翻轉的人生逆境。但如果我們將這種逆境產生出來的絕望感,看成只是我們對逆境的一種情緒反應而已,那薛西弗斯所受到的命運折磨,就好像變得不那麼沉重。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有個永無止境的石頭要我們去推,只是我們往往有意無意的輕忽這塊石頭,但它卻是真實的存在。比如我們的石頭是有個天生看不到東西的眼睛,但人如果能忽視眼盲這個事實,和它和平相處,日子也可過得很快樂,畢竟眼盲者也沒全然生活在悲傷絕望中,也有人創造亮麗的人生。相同地,如果我們這塊石頭是低智商,是醜容貌,是拙於言詞,如果可以承認它的存在,不去理它,我們也可以擁有其他好的心情,過和其他人一樣精彩的人生。
 
人因為外面或內心深處的小劇場,有喜怒哀懼憫的情緒波動,揭露人是存在的這個事實。爾後,經由大腦皮質的運作,找出合宜的方法,赴之行動,得以平衡情緒,消除不舒服,獲得滿足與快樂。如此經年累月的行動與做為,得以形塑你是一個甚麼樣的人。在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眼中,這就是你的本質。而在卡繆眼中,就是你成功活下來,給人生賦予意義。
 
所以人生的哲學,不該是那麼的複雜,全部的道理存乎我們腦袋方寸之間,我們要走甚麼樣的路,過甚麼樣的生活,全然是自由的,外人看到的只是我們的皮毛,內心情緒的平和,滿足,才是我們選擇過甚麼樣人生的準則,當然,如果依據順心如意的準則,會不會讓人生走偏,而傷害到別人,或危害到整個社會? 其實不會,因為這個社會有法律,有道德規範,最主要我們情緒有上面不常被提到的這個‘’憫“,也就是同情心,悲憫心的存在,只要順着這個憫的情緒反應,我們的人生道路就不會走偏。
 
<平庸之惡根源於逃不出同溫層>
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1906319日—196261日),是德國納粹的高官,負責將猶太人移送集中營的運輸與屠殺作業。二次大戰後,艾希曼逃亡阿根廷。1961年,以色列的情報部門查出艾希曼的下落,跑到阿根廷偷偷將其逮捕,抓回以色列受審,隔年以人道罪將其處死。這個過程,曾被拍成名稱叫‘’最終行動‘’的電影。在艾希曼受審其間,猶太裔美國學者漢娜鄂蘭跑去以色列特拉維夫全程旁聽了艾希曼的審判。她發現艾希曼並不是窮凶極惡,他只是沒有思想、沒有個性,只懂唯命是從,是一個沉悶、普通、在體制內等升職,平庸得可怕的官僚,在整個納粹官僚體制中奮發向上,卻做出歷史上最邪惡的事,而提出「平庸之惡」的理論。這個理論在當時投下了不小的震撼彈,很多人認為鄂蘭是沽名釣譽,是非不分。我們暫且不談她的「平庸之惡」是否政治正確,我們想用情緒論來談談平庸之惡有沒有可能在你我之間出現。
 
存在主義裡,強調人的存在是空虛而自由的,也唯有追求人生的意義,才能成就完美的人生。然用情緒論來解釋,所謂人生要追求的意義,其實就是別人定義的道德,付之行動,獲取大衆的肯定,從中獲得每天活著的榮譽感(喜),這應該就是存在主義所謂追求人生的意義。那為何會說是別人定出來的道德呢?納粹艾希曼在當時納粹德國集權制度下的洗腦,社交人際關係的同溫層思考模式,這樣的環境氛圍下,根本不容許他一絲獨立思考的空間。那份亢奮,被認同的情緒反應,遮蔽了深藏於內心深處的憐憫之心(憫)。艾希曼當時應是認為他努力執行納粹的使命,就是實現他的人生意義,也走在人生勝利組路上,何樂不為。但他不知道的是,終究他犯下的是滔天大罪,這是多麼可悲的一段人類歷史,但卻是人性很難逃得過的悲慘陷阱,過去如此,現今社會還是如此。
 
存在主義強調尋找人生意義,但人生的意義是很主觀的東西,是沒甚麼標準,很多是互相矛盾,很難說的準。比如,有人說保衛中華民國這個國名才是愛國;要學文言文,不要忘記固有文化,才是正常人的心態。但也有人認為不論用甚麼國名,學甚麼語言,求國家的生存與發展,才是台灣人該有的理念。所以人生意義可以有好幾個版本,而且往往互相矛盾。但這些社會上普遍存在的所謂‘’意義‘’,事實上,有幾個人認真地去思考其正義或合理性?也許,我的朋友、宗教老師,甚至隔壁的老劉這麼說,我在這個同溫層裡,獲得肯定(喜,榮譽感),不會和人起衝突(怒),我也就這麼認為是,不是嗎?
 
在這民主時代的現代人,自己的選票、主張、與想法,都會決定個人,甚至整個社會國家的幸福。我們應該要跳脫舒適圈的思考模式,多接觸同溫層外的資訊(這是個巧門,但在極權社會可能較困難),訓練自己獨立的思考能力,透過觀察,與訊息的印證,再加上情緒反應中憐憫心(憫)的加持,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態度,找出適合的選擇,就可以過所謂有意義的人生。或許剛開始脫離同溫層的思維是痛苦的,但確記,正確的選擇,終究會讓你的情緒反應得到更好更久的調和,真正過一個所謂有意義,有價值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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