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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與憐憫才是道德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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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種類包括喜(欲望的滿足)、怒(失去公平正義)、哀(憂鬱),懼(焦
慮)、憐憫(同情)。誠如我之前一直強調的,一個人有這些情緒,才能證
明一個人的存在。人為了應對內心情緒的起伏,形塑了他的本質。而人類
的行為動機,其實都是來源於這些情緒的變化。

再一次,我們想用正義(怒)與憐憫這兩種情緒來論述二者才是人類道德
的核心。雖然近代哲學沒有人提出這樣的主張,但我野人獻曝,嚐試說出
我的想法,讓道德的選擇,多一個思考的空間。

我們審視近代道德哲學的論述,應該屬康德的道德論比較出名。康德認為
~「理性的選擇「,」義務的執行,」與「普遍被接受」等三原則才是道德的核
心。這套理論的確嚴謹、邏輯清楚,宛如數學公理般自成體系。然而,正
因如此,我覺得卻也暴露出深刻的盲點與謬誤 - 那就是它徹底忽視了人類
行為背後更根本的動力「:正義」與「憐憫。」

我們舉一個例來檢視看看~

某天一位無辜的人逃進你家,請求你庇護。幾分鐘後,壞人來敲門,問
你:「那人是不是躲在你家裡?」你心裡清楚,如果說實話,他會被抓去殺
掉;但如果你說謊,可以符合康德定義上的道德三原則嗎?來驗證一下:

1. 理性

理性要求你行為要有邏輯一致性與內在正當性。你不能因為情緒或恐懼就
背離理性法則。所以沒理由說謊。

2. 義務

你有一個「說實話」的義務。即使結果不好,只要這是理性的道德義務,
你就應該履行。所以你沒理由說謊。

3. 普遍化原則

如果你覺得說謊可以被接受,那你就必須允許「人人都能說謊」。但這樣大
家都可以胡說八道,因此「說謊」不能被普遍化 。所以你沒理由說謊。

於是,那個無辜的人,就被壞人抓走了。這樣能說你很有「道德」嗎?

但如果我們以「悲憫」和「正義」為基礎,會怎麼看這一時性的說謊?
首先,說謊是為了拯救生命,所以你的「正義感」成了不得不說謊理由;
其次,你感受到對方的痛苦與恐懼,因此你的「悲憫」也成了不得不說謊
的理由。也就是你不是因為自私,而是因為基於「正義與憐憫的心」才說
謊。這種在康德定義下的不道德說謊行為,若以正義與憐憫的角度看,卻
在情感與倫理上都是合理、甚至高貴的。
所以,你覺得哪種選擇才算道德?
因此,我想說的是,道德不是從抽象開始,而是從具體的人性出發。唯有
當我們以正義為尺度、以憐憫為初心,才能建立真正溫暖、可貴的倫理世
界。康德的理性值得尊敬,但唯有當理性與情感並肩,義務與同情共舞,
道德才真正屬於人類。

所以,當我們在心裏盤算自己的行為是不是符合道德原則時,不必問古
人、問哲人,問阿爸,問阿母,我們只需問問自己,有沒有受到正義感與
憐憫心的感召,這就夠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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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日,全年無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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